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鞍山高新区公办学前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拟招聘17名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17人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1年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见文中最下方)。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1986年12月30日(含)之后出生;2019年以来全日制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以来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要求同上)。
(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满足三年内曾在五星级园所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且满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结题、论文论著、教学成果获市级以上荣誉等条件(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适当放宽)。
(四)幼儿教师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专项教师所报考岗位与所具备的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专业对口;幼儿教师需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专项教师需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规定且不得聘用的情形,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0、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玉龙湾13号楼白鸽分园。
(可扫描下图查看具体地址)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研究生学历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从教经历、取得的成绩证明1份;
(7)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
4、资格审查
考生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详见《2021年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笔试人员名单》。
考生自报名至签订劳动合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安排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设定笔试开考比例1:2,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告予以调整或取消。但确实为用人单位急需,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具体时间另行发布笔试公告。
2、笔试内容
笔试注重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等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幼儿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
面试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2比例要求,则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安排
网上、现场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和模拟授课、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1)专业技能展示(不超过10分钟,所需材料自备)
幼儿教师:声乐、键盘、舞蹈、故事表演、命题儿童画五项;
美术教师:自带两幅作品,现场创作一幅命题美术作品;
体育教师:体育技能展示,现场讲解;
信息技术教师:提供自制FLASH动画,现场讲解;
综合实践教师:自制一个科技小制作,并现场讲解演示。
舞蹈教师:自备一支成人舞蹈(舞种不限),现场创编幼儿舞蹈。
(2)模拟授课(不超过10分钟)
面试考官根据辽宁省幼儿园省编教材中托、小、中、大班教材各准备一个教学活动,用A4纸打印密封所选活动并注明序号(1、2、3、4),提供给监督员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个活动,作为考生模拟活动。考生须按照现场抽签确定的活动准备10分钟后进行面试。
(3)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签订协议
1.聘用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聘用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4:6。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4.签订劳动合同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统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可采用劳务派遣等方式继续聘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幼儿园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上级部门办理续聘手续。
5.双方约定
考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违纪和受到行政处罚,则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福利与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每月工资23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300元+绩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无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幼儿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笔试后,因体检、考察、自愿弃权及其它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规定递补;
※招聘工作各环节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配合。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谊楠 侯 林
联系电话:
18609806511
15904125036
0412-736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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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沈阳音乐学院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