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音乐学院2026年音乐表演专业专升本 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考试具体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6-03-06 浏览:10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三亚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音乐表演专业学科特点与培养要求,特丰富专业考试内容、适配跨专业考生考核需求,制定本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职业技能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本办法仅适用于2026年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职业技能综合面试为该专业综合考查核心组成部分,满分100分,按70%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

一、考试组织与管理

1.组织单位

由三亚学院音乐学院牵头组织,成立专项考试工作小组,小组由学院领导、艺术表演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组成,负责考试方案制定、考官遴选、考务安排、成绩评定等全流程工作,接受学校教务处及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2.考官组成

考官组不少于5人,由音乐学院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组成,含音乐、舞蹈相关方向考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次考试;考官组现场随机抽签确定,全程实行回避制度,跨专业考生考核由对应专业方向考官主评。

3.考试监督

邀请学校纪检监察人员担任监考监督员,全程监督考试过程,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封存备查。

二、考试对象

已通过三亚学院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试资格审查,成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

202632814:15-14:45材料核验;15:00-18:00正式考试。

考生需在14:00前到达考试地点签到候考,迟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地点

三亚学院琴房区综合一/数字音乐中心

3.候考地点

琴房区指定候考室,考生签到后统一进入候考室,不得随意离开,跨专业考生按报考原专业方向分区候考。

四、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个人专业学习情况(综合考查占比20%)

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学习成绩的算术平均值按20%的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

考生须现场提供专科就读或毕业学校成绩单进行核验(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

若考生的相关课程成绩无具体的平均分数,为“合格”或“通过”,则统一计算为100;若考生相关课程成绩为五级制,则“优秀”计算为100分,“良好”计算为90分,“中等”计算为80分,“及格”计算为60分。

二)职业技能综合面试(综合考查占比70%)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按70%的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技能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分为综合素质评价(30分)和专业理论与技能考核(70分)两部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考生可根据自身高职/专科阶段所学艺术表演类专业方向自主选择考试内容;评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考官独立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该部分最终成绩,全程实行现场打分、现场记录。

1.综合素质评价(30分)

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道德、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行为举止礼仪等,结合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特点,侧重考查其军旅经历与艺术表演职业的适配性、跨专业学习的意愿与潜力,所有艺术表演类考生统一考核标准,具体如下:

1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10分):拥护党的领导,价值观正确,对艺术表演行业有清晰认知,结合军旅经历体现责任担当、团队协作意识,对音乐表演专业学习有明确目标,表现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基本符合得1-4分,无正确认知得0分。

2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10分):回答问题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准确,肢体语言得体,能清晰阐述个人艺术学习经历与职业规划,跨专业考生能说明专业衔接思路,表现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基本达标得1-4分,表达困难得0分。

3行为举止与礼仪规范(10分):遵守考场纪律,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尊重考官与考务工作人员,候考及考试过程中表现良好,符合艺术从业者基本礼仪,表现优秀得8-10分,基本合规得5-7分,轻微违规得1-4分,严重违反考场秩序得0分。

2.专业理论与技能考核(70分)

结合招生范围放宽至艺术表演类专业的要求,考生根据自身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含专业理论知识问答(20分)和专业技能实操(50分)两部分。

1专业理论知识问答(20分)

考官现场随机抽取2-3道专业理论题,考生现场作答,题目涵盖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史、音乐表演基础理论、舞台表演常识、声乐/器乐演奏技法基础音乐与舞蹈的节奏配合、舞台形体基础等内容。

回答准确、全面,知识点掌握扎实得16-20分;

回答基本准确,少量知识点模糊得10-15分;

回答部分正确,核心知识点欠缺得1-9分;

无法作答得0分。

2专业技能实操(50分)

音乐方向考生自备考试曲目(声乐/器乐)1-2首,曲目风格不限(美声、民族、通俗/民族器乐、西洋器乐均可),演奏/演唱时长控制在5-8分钟,考场提供钢琴(声乐考生),其他乐器、伴奏带(U盘存储,MP3格式)由考生自备,考官从技巧功底、艺术表现、舞台素养三个维度评分:

技巧功底(20分):演奏/演唱技法娴熟,音准、节奏、节拍准确,发声/演奏方法科学,技巧优秀得16-20分,良好得10-15分,基本达标得1-9分,技法生疏得0分;

艺术表现(20分):能准确把握曲目风格与情感内涵,舞台表现力强,有个人艺术理解与诠释,表现优秀得16-20分,良好得10-15分,基本表现得1-9分,缺乏情感表达得0分;

舞台素养(10分):台风自然大方,表演流畅完整,与伴奏配合默契,舞台素养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基本达标得1-4分,表演中断或失误严重得0分。

舞蹈方向考生自备舞蹈作品1个,舞种不限,表演时长控制在4-6分钟,考场提供基础音响设备(支持UMP3格式伴奏),舞蹈服装、道具由考生自备,考官从形体功底、表演技巧、艺术融合、舞台素养四个维度评分:

形体功底(15分):肢体柔韧性、协调性、力量感良好,舞蹈基本功扎实,形体表现优秀得12-15分,良好得8-11分,基本达标得1-7分,形体功底薄弱得0分;

表演技巧(15分):舞蹈动作标准、流畅,节奏把控精准,能完成作品难度动作,表演技巧优秀得12-15分,良好得8-11分,基本达标得1-7分,动作失误较多得0分;

艺术融合(10分):能结合音乐节奏诠释作品情感,实现舞蹈与音乐的融合表达,体现艺术表现力,表现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基本达标得1-4分,缺乏音乐与舞蹈融合感得0分;

舞台素养(10分):台风大方,舞台走位合理,服装道具适配作品,表演完整流畅,舞台素养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基本达标得1-4分,表演中断或失误严重得0分。

3.荣誉加分项(综合考查占比10%)

根据考生在高职(专科)学习和服兵役期间获得的荣誉奖项进行加分,加分项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按10%的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

1)适用对象

参加本次综合考查的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及服兵役期间获得的正式荣誉奖项。

2计分规则

荣誉奖项加分单独计分,满分 100 分,封顶 100 分。最终按10% 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同一项目、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累加。仅限表彰类荣誉,不含培训证书、参与证明、活动纪念等。

3加分标准(总分 100 分)

服兵役期间荣誉(最高 60 分)三等功:30 / 优秀士兵、优秀士官、部队嘉奖:15 / 部队其他正式表彰:10 /

高职(专科)期间荣誉(最高 40 分)省级及以上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个人等)20 / 校级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等)10 /

4计算方式

荣誉基础分 = 各项奖项得分之和(不超过 100 分)

计入综合考查得分 = 荣誉基础分 × 10%

5材料审核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役证明、退役证件、部队表彰证明学校出具的获奖认定材料

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得分及参评资格

五、考试流程

1.签到候考

考生携带身份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原件到达考试地点,在考务人员处签到,核验身份后进入指定候考室,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统一存放,不得携带至考试区域。

2.抽签排序

考务人员组织抽签,确定考生考试顺序,考生在抽签表上签字确认,考试顺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3.现场考试

考生按抽签顺序由考务人员引导进入对应考场,向考官作简单自我介绍(仅报姓名、抽签号,不得透露其他个人信息),随后按照考官要求依次进行综合素质问答、专业理论知识问答、专业技能实操,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考务整理

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整理考试录音录像、评分表等资料,由考官组及监督员签字确认后统一封存,报送音乐学院考试工作小组备案。

六、考生须知

1.材料携带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专科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如无毕业证,可暂缓提交)原件,无相关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专业技能实操所需道具、服装、乐器、伴奏等均由考生自备,考场仅提供钢琴、基础音响设备(支持UMP3格式),无其他辅助设备。

2.纪律要求

考生严格遵守《三亚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试考场规则》,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参考资料等进入考场,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作弊,不得干扰考官打分及考务工作;违反考场纪律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试成绩,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表演要求

考生自备的表演作品需符合国家文化规范,不得选择低俗、违规、涉政的内容;表演过程中不得随意中断,若因设备故障等非考生原因中断,可向考官申请重新开始,若因个人失误中断,视为表演结束;所有表演作品时长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超时考官可叫停,不影响正常评分。

4.礼仪与着装

考生着装整洁、大方,符合艺术表演基本礼仪;考试过程中尊重考官的提问与评判,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如实作答,不得与考官发生争执;候考期间考生需保持安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如需如厕需由考务人员陪同。

七、成绩评定与报送

1.成绩评定

职业技能综合面试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和专业理论与技能考核两部分成绩相加得出,考官组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评分过程全程记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成绩报送

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音乐学院考试工作小组完成成绩汇总、审核,将职业技能综合面试成绩表报送学校教务处,作为考生综合考查成绩核算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三亚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及海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三亚学院音乐学院负责解释,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安排,将在音乐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亚学院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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